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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聚众赌博要注意什么 开设赌场罪追诉标准

2021年3月30日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http://www.nnfzui.com/

 李卓恒,南宁刑事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认定聚众赌博要注意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了20人的参赌人数,指的是不同的个人,而不是参赌人员达到20人次以上。

  没有规定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和被组织参赌人数的幅度问题,就是说,全国各地司法机关不分地区差别,应当统一适用该标准。

  第一条第四项标准针对的主要是一些旅行社、导游、境外赌场在境内设立的代理机构等。在适用本项标准时,应注意几点:

  1、被组织人数不累计计算,必须一次组织10人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

  2、这里的;境;,指;国境;,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港、澳、台地区赌博的,也适用本项规定;

  3、必须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是进行赌博,而不是旅游;四是行为人必须有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行为,至于收费数额的多少,则不限制。

开设赌场罪追诉标准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来源: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Tags: 认定聚众赌博要注意什么,开设赌场罪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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