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河北7月29日电(通讯员 迟轩)为获取暴利,不惜以身试法,河北省赤城县马营乡两名村民李某、裴某某非法种植罂粟并割取罂粟津液净重1050克,相约找到买家出售后所得利润平分,结果“发财梦”破碎,留给自己和家人的只能是无尽的悔恨。2011年7月4日,河北赤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李某、裴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1年6月29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裴某某给李某打电话说:有人买大烟(罂粟膏)。李某说:行。然后,两人分别拿着一块大烟(罂粟膏)乘坐一辆夏利车到云州附近找买家出售。16时30分,李某、裴某某在云州乡吕和堡村被缉毒民警当场抓获,并从车上查获毒品疑似物两袋,经称重分别为570克、480克。经讯问:2010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裴某某在赤城县马营乡杏叶村瓦窑沟北面的山上非法种植罂粟地一块,割取罂粟津液净重1050克并每人分得一块,相约出售后所得利润平分。
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裴某某明知罂粟津液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裴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逮捕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68条之规定,赤城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作出以上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