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事法规
刑事审判
犯罪状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法规
刑事审判
犯罪状态
强制执行
刑事证据
刑事案例
刑事鉴定
罪名分析
罪罚轻重
刑罚分类
刑辩指南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2017年7月10日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http://www.nnfzui.com/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
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三、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五、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十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得少于十二年。
来源: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猥亵小孩子怎么判 治安处罚三次会判刑吗
2.刑事罚金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罚金是否会牵连到家属
3.伪证罪如何定罪量刑 为逃避法律责任假装得抑郁症怎么办
4.认罪认罚金额什么时候提出 无牌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是什么?
5.违法所得挥霍了怎么办 哺乳期杀人如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