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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缴费11岁仍是“黑户”

2017年9月12日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http://www.nnfzui.com/

 超生的孩子,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就不能登记户口11岁女孩小芮因这个原因,将罗湖分局告上法庭。此案昨天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小芮诉称:她从2004年2月25日出生至今没有进行户籍登记。2014年,她的爸爸向罗湖公安分局申请办理出生入户登记,但公安局明确告知,在她父母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后才能进行户口登记。

  小芮认为,《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没有要求办理户口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且明文规定不得将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捆绑挂钩。

  此案一审开庭时,罗湖公安分局辩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公安部门在办理入户登记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未能提供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出生入户登记事项。罗湖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驳回小芮的诉讼请求。

  小芮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昨天此案二审时,其代理律师表示:不得将计划生育与入户登记挂钩,是法律要求。《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实质上是将“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入户登记的实体性前提条件。该规定明显与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一系列上位法相冲突,应不予适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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