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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7年前盗窃两头水牛今获刑

2018年1月12日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http://www.nnfzui.com/
1996年2月5日晚,阮某伙同胡某(已判刑)经密谋后,窜到广西苍梧县广平镇扶达村将胡某关在牛栏中的母牛(价值人民币1700元)盗走。当晚盗窃成功后,二人牵着母牛经过该村附近的公路时,又将何某的水牛(价值人民币1500元)盗走。当二人将两头水牛牵往广西岑溪市城谏镇销赃时被公安民警发现,二人随即弃牛逃跑。后来,公安机关将被盗的两头牛提收并发还给失主。2012年8月24日,阮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2年8月31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近日,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公安机关已将被盗的水牛发还给被害人,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具体案情,被告人的情形符合缓刑条件,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逐依法判处阮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来源: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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