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事法规
刑事审判
犯罪状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法规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法规
刑事审判
犯罪状态
强制执行
刑事证据
刑事案例
刑事鉴定
罪名分析
罪罚轻重
刑罚分类
刑辩指南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非法复制移动电话码号案件
2017年12月26日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http://www.nnfzui.com/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5)沪高刑终字第28号《关于非法复制移动电话码号案件如何定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对非法复制窃取的移动电话码号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从重处罚,盗窃数额以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减去空机成本价后的数额)高于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移动电话入网费的,其盗窃数额以销赃数额计算。
二、对明知是他人非法复制的移动电话而倒卖的,应当以销赃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明知是非法复制的移动电话而使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其盗窃数额以移动电话合法用户的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移动电话被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移动电话不足6个月的,应以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来源:
南宁刑事犯罪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金融犯罪所得工资会被没收吗
2.偷税罪与不申报纳税如何界限
3.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
4.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